助理营销师(国家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
(3)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4)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。
(6)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7)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三、培训形式:分晚班、周末班、全日制班和函授班,滚动开班,学员可交叉听课,直到学完考证后为止。
四、考试及证书:2008年统考时间为11月23日。考核通过者可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,全国通用。
五、报名材料、费用:即日起报名,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复印件、职业资格证书、单位证明1份,6张2寸的照片。
营 销 员:(培训费:600元)
高级营销员:(培训费:800元)
助理营销师:(鉴定考试费:130元,培训费:1000元)
营 销 师:(鉴定考试费:170元,培训费:1500元)
(均不含教材费)
六、报名地址:
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604室
合肥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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