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2、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3、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4、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5、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6、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7、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
三、培训形式:分晚班、周末班、全日制班和函授班,滚动开班,学员可交叉听课,直到学完考证后为止。
四、考试及证书:2008年统考时间为11月23日。考核通过者可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,全国通用。
五、报名材料、费用:即日起报名,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复印件、职业资格证书、单位证明1份,6张2寸的照片。
人力资源管理员:(鉴定费:130元,培训费:600元)
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:(鉴定费:130元,培训费:800元)
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:(鉴定费:170元,培训费:1200元)
(均不含教材费)
六、报名地址:
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604室
合肥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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