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取消自学考试"考试通知单"的通知
为减少考生往返自考办的次数,节约考生的时间、精力和车费;特别考虑到一些考生出差在外地、上班不能请假、上课不能缺课、学校放假没有时间领取“考试通知单”;同时为避免考试期间因“考试通知单”遗失无法参加考试,免除补单的烦恼(目前了解到北京、上海自考考试已不使用“考试通知单”)。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,合肥市作为取消自学考试“考试通知单”使用的试点地市。
从07年7月份自考考试开始,合肥市自考考生凭准考证、身份证两证进入考场考试。取消"考试通知单"的使用。考生可在考前14天(提前二周),登陆合肥招生考试网www.hfzk.net.cn查询并记录下考试科目、考试时间、考点和考场座位号。在试点运行适应期间,为防止少数考生信息不畅没有及时上网查询,本办仍然安排发放"考试通知单",考生6月22日—24日可到自考办领取07年7月份考试通知单。考试中不再查验此单,只验准考证和身份证(但考生一定要知晓自己每场考试的考点、考场座位号,以免跑错考场而不能参加考试)。从07年10月份自考开始,考生全部上网查询考试地点。